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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0-02-02 来源:潍坊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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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2020〕66 号
潍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不断接到
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纷纷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
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互助精神。为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共同打赢疫情防
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潍坊市慈善总会
1.物资捐赠
咨询电话:0536—8868817
接收地点:山东潍坊擂鼓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潍坊市潍
城区经济开发区玉清西街 18 号)
接收电话:0536—8160153 13721966184
2.社会捐款

(1)银行转账
户名:潍坊市慈善总会
帐号:206508434703

开户行:中国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
捐赠资金请备注“疫情防控”字样。

(2)微信公众号:关注“潍坊慈善”公众号回复任意内容,得到二维码后,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捐款。(或直接扫描二维码)

(二)潍坊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1.物资捐赠
联系地址:奎文区新华路健康街路口北 200 米路东口腔
医院二楼
咨询电话:0536—8240120
2.社会捐款
(1)银行汇款
户名:潍坊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潍坊新华支行
账号:37001672208050150011
(2)微信公众号:关注“潍坊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
号,点击对话框“让爱回家—红会账户”,长按识别二维码
进行转账捐款。
二、第一批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
(一)医用防护物资
1.防护服:符合 GB 19083-2010 标准防护服,GB19082 -2003 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N95 口罩:GB19083-2010 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
术要求》
3.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应符合《医用外科
口罩技术要求》

4.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
(二)其它非医用防护物资。疫情防控基本防护用具和
消毒用品。
现阶段暂不接收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
赠的款物),由潍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2.募集善款及其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
社会监督。
3.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
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