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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慈善总会出台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3-10-14 来源:潍坊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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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市慈善总会出台了《潍坊市慈善总会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启动了小额冠名慈善基金。该基金的设立不仅是创新募捐方式的积极探索,拓宽了募集慈善资金的渠道,同时也为公众参与慈善提供便利和支持,为普通百姓搭建切合自身状况的捐赠平台。

潍坊市慈善总会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是个人或家庭以慈善救助及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而设立的具有冠名权的慈善基金。认捐协议规模起点为1万元,认捐资金可一次性注入,基金额1万元至2万元(不含),注入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2万元以上的注入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捐赠人注入的第一笔资金,不低于基金总额的20%。基金全额注入后,捐赠者可自愿突破原认捐额,扩大基金额度。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协议期限内未能足额注入资金,将转入一般性捐赠。

据悉,该小额基金主要用于助医、助残、助学、助困、助孤、助老、赈灾等项目。凡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者除了可以享受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接受慈善总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外,还可以根据捐赠额度成为市慈善总会的会员、理事或荣誉副会长。市慈善总会遵循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媒体、慈善网站等渠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接受捐赠者与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