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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人士已经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

发表日期:2007-01-29 来源:潍坊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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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人士已经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


www.wfcszh.org    2007-1-27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崔清新)廖运刚一家自去年9月起陷入了经济困境。他不满4岁的儿子突然被诊断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医生说如果治疗顺利大约需要五六十万元。廖运刚出生在四川农村,现在是北京大学的一名博士生。多年来他和妻子靠微薄的工资收入维持读书和生活,根本无力支付昂贵的治疗费。而面对全国有200万儿童白血病患者的状况,他也深知申请政府专项基金希望渺茫。关键时刻,一位素不相识的慈善家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
    民间人士渐成慈善主力
    一个偶然的机会,廖运刚联系到了澳门慈善家林东。这位年近80岁的老人自幼失去双亲,靠乞讨为生。艰苦的生活经历让他立志要向更多的人传递爱心。十多年来他靠自己主办的东井圆佛堂化缘所得,为教育、文化等领域捐款超过3000万元。得知廖运刚的窘况,老人亲自赶到北京看望生病的孩子,慷慨捐助帮廖运刚解燃眉之急。
    林东说:“国家那么大,人口那么多,单靠政府是不够的,必须依靠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事实上,像林东这样由民间自发的慈善义举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靠蹬三轮车攒35万元全部捐助给贫困学生、自己生活却贫困潦倒的天津老人白芳礼,为社会捐赠20亿元成为中国最慷慨慈善家的深圳彭年酒店掌门人余彭年,资助西部学生总额达100多万元的网站“格桑花”……民间慈善力量在展示出国人的善良与责任感。
    民政部统计,我国去年共募集到慈善捐款约100亿元,其中通过政府渠道募集的有35亿元,其余为各类慈善组织或个人募集。
    本月初,政府宣布的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的50个候选名单中,“顺其自然”“我想”等几个匿名慈善团体或个人榜上有名,成为入围我国慈善事业最高政府奖的慈善表率。
    慈善行为提升公众社会责任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指出,政府社会救助金一般来自财政收入,以困难群体的经济收入为救助标准,属于社会财富的第二次分配;而慈善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属于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
    他认为,慈善事业不仅可以弥补国家各项政策的遗漏,还具备维系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等多方面的功能。
    按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的说法,我国每年有近6000万以上的灾民需要救济,有2200多万城市低收入人口仅靠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有75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另外还有6000万残疾人和1.4亿6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社会提供帮助。“如此庞大的群体,单靠政府的力量很难照顾周全。”
    “把社会对个人的关爱做细、做具体还要靠民间慈善力量。”王振耀说。
    中国慈善事业任重道远
    有位网友这样写道,应让捐献者包括每一个公民直观地看到爱心流动的每一个环节。否则哪怕只有一个基金会打着爱心的名义骗钱,对公众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估量的。
    专家表示,一些慈善组织运作不透明、政府对企业捐款的税收激励政策不足、申请捐款免税的手续复杂等问题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发展,草根慈善的努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慈善体制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国公众慈善捐助的热情还不高。王振耀介绍,我国每年募集的不足100亿元慈善资金尚不足全国GDP的0.05%,对财富分配格局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美国每年的慈善资金能占到GDP的2.4%,有近80%来自于国民。
    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表明,我国拥有80%以上社会财富的富人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小于15%。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国却是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之一。
    民政部本月初发布的《2006年中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称,慈善法草案已经起草完毕。王振耀说,希望这部法律能早日出台,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但不能等制度建立起来才开始做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