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届“潍坊慈善奖”的通知(附表格)
潍坊市慈善总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慈善美德,在社会倡导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奉献爱心的良好风尚,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建慈善之城,享幸福潍坊”为主题的第二届“潍坊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范围
奖项设置:“潍坊慈善奖”共设立四个奖项,分别是“潍坊慈善家”、“ 最具爱心慈善企业”、“慈善工作组织奖”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评选范围:2011-2012年度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个人和慈善项目,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在潍企业、个人和慈善项目。
二、推荐对象及推荐条件
(一)潍坊慈善家。遵纪守法,热心参与慈善事业,并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义工服务,成绩突出,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尤其在2011-2012年度有突出和感人的慈善事迹,典型性强,群众认可度高。该奖项主要针对个人设置。
(二)最具爱心慈善企业。诚信守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长期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义工服务等慈善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可。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捐赠现金及物资折价50万元(含)以上,或设立慈善基金1000万元(含)以上。
(三)慈善工作组织奖。在“慈心一日捐”、自然灾害募捐、开展义工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长期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和慈善宣传,影响较大。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均可参评。
(四)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自2011年以来,实施效果显著,运作规范,具有创新意识,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
三、评选推荐办法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慈善总会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表彰对象。市直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系统表彰对象,名额不限。由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推荐通过填报推荐表和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形式进行,推荐单位和个人根据评选推荐条件要求,分别填写《潍坊慈善家推荐表》、《最具爱心慈善企业推荐表》、《慈善工作组织奖推荐表》、《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推荐表》,一式3份,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最具爱心慈善企业需提供捐赠收据复印件。推荐表在潍坊慈善网下载(网址:http:∥www.wfcsw.cn)。推荐材料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直接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5160号(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806房
联系人:王晓真
电话:0536-8090122
邮箱:wfcs8868817@163.com
附件:1、潍坊慈善家推荐表
3、慈善工作组织奖推荐表
4、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推荐表
潍坊市民政局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