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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潍坊慈善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11-27 来源:潍坊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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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慈善总会、民政局、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精神,弘扬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培养慈善典型,推动潍坊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报业集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潍坊慈善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评选范围

热心慈善公益事业,近几年来在市慈善总会或各县市区、开发区慈善总会设立慈善基金、捐赠资金或物资,或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慈善公益活动,特别是在严重自然灾害和“慈心一日捐”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我市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社会影响良好的爱心人士。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慈善事业,宣传慈善理念,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公益形象良好。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捐赠且捐赠资金、物资数额较大。

3、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捐赠行为和公益事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4、遵纪守法,操行良好,社会公信度高,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程序

(一)在潍坊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开辟专栏,接受社会公众申报投票。

(二)评选推荐。市慈善总会负责全市综合申报评选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推荐申报由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慈善总会负责。鼓励社会各界推荐或自荐。个人或单位推荐(自荐)参加评选的,可直接向所在地的慈善总会申报。每个慈善总会推荐不超过2人。“潍坊慈善家”评选表格可在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fcsw.org.cn)下载,参评人员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评选表格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各种捐赠收据、设立慈善基金协议书、义工服务记录等)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14515日前报送潍坊市慈善总会。相关电子文本(一寸照片、潍坊慈善家推荐表)需同时发至潍坊市慈善总会电子邮箱。

  编:261061

联系人:王晓真、李兰、王文娟

  话:0536-8090122

  真:0536-8868817

  箱:wfcs8868817@163.com

  址:潍坊市东风东街5160号(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805

   (三)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慈善总会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确定候选人名单。严把初审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符合规定。市慈善总会成立“潍坊慈善家”评选委员会,确定30名候选人,在潍坊慈善网和潍坊日报、潍坊晚报上介绍宣传候选人事迹,接受社会投票,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参评材料中作假或存在违法违纪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四)综合评定。成立由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报业集团和部分媒体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的事迹材料进行评审,结合网站投票情况,确定10名“潍坊慈善家”人选,并在潍坊市慈善总会网站和潍坊日报、潍坊晚报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五)公布表彰。结合2014年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向社会公布表彰当选首届“潍坊慈善家”名单。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潍坊慈善家”,是贯彻落实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弘扬慈善精神,培育慈善文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宣传典型,树立榜样,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有效形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做好参选人员的推荐、考察、审核工作,确保评选质量和活动效果。

(二)广泛发动,周密组织。群众参与是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因素,各单位要把推荐推选工作作为宣传慈善理念、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重要手段,注重实效,广泛发动,及时推荐,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力求通过评选,展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好人好事,评选出具有时代特色、人格魅力和推广价值的先进典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新闻媒体要全程参与、全面配合,深入挖掘慈善家的善行义举,宣传推广一批可学、可敬的慈善先进典型。

附件:潍坊慈善家推荐表

     潍坊市慈善总会               潍坊市民政局    

 

潍坊市文明办                潍坊市报业集团 

    2013年11月20

附件:

潍坊慈善家推荐表

被推

荐人

基本

情况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2012年以来捐赠总额(万元)

主要

事迹

及获

得荣

(简要事迹100字以内,详细事迹另附页,2000字以内

推荐

单位

意见

 

本机构承诺对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机构(公章):

      

      

评审

委员

会审

核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