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这十年 山东谱新篇
慈善事业,利国利民。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慈善法治建设更加完善,慈善力量持续壮大,慈善氛围日益浓厚,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灾害救助和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这十年,积极推进慈善地方立法,法治建设更加完善。我们高度重视慈善法治化建设,在认真组织实施《慈善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我省慈善领域地方立法工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21年3月24日和12月3日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慈善条例》和《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两个《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慈善事业进入了法治化建设新阶段,为推进我省“依法治善、依法行善”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这十年,慈善组织快速发展,捐赠规模不断增大。全省慈善组织数量从无到有,目前已发展到694家,我省成功跨入慈善大省行列。山东素有“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美誉,具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特别在大灾大疫面前,山东人民慷慨解囊、倾情相助,彰显出热情真挚的慈善情怀。近年来,全省慈善组织每年接受慈善捐赠款物超过30亿元,2020年全省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达到56.24亿元。
这十年,不断加强慈善组织监管,慈善公信力显著提升。我们不断加强慈善组织管理,加大慈善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提高慈善透明度,慈善公信力和美誉度明显提升。通过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形式,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公开透明。全省所有慈善组织相关信息都可以在“慈善中国”全国统一信息平台上进行查询。
这十年,不断完善慈善褒扬机制,慈善氛围更加浓厚。我们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充分利用慈善表彰活动、“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和慈善展览会等载体,积极开展慈善宣传活动,以慈善先进事迹感染人,充分发挥慈善典型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支持参与慈善事业、践行社会责任。十年中,我省开展4届“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一大批慈善先进个人、企业单位和慈善项目受到表彰。其中慈善楷模73个、捐赠个人51人、捐赠企业83家、慈善项目90个。同时,在4届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中,我省有7名个人、2家企业、7个项目受到表彰,被授予“中华慈善奖”荣誉称号。
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勇于担当、加压奋进,加快推进山东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在促进共同富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转自山东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