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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今起施行,慈善事业终于有法可依

发表日期:2016-09-01 来源:潍坊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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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起,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将受到法律规范和保障。作为中国首部慈善法,该法不但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同时对于个人公开募捐、网络募捐、捐赠人悔捐等行为做出了严格的法律约束。    

慈善与你我息息相关。如何将人人可为的善事做好?关于慈善法,你需要知道这些事情。  

做慈善,不仅只有捐款捐物  

慈善法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等公益活动。  

慈善已不单单是捐款捐物的献爱心活动,而有了更为广阔的含义。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已从扶贫、济困、救灾等逐步向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保护环境等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等领域发展。除了捐款、捐物,扶贫济困、扶助老幼病残,参加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也是参与慈善事业的一种形式。只要有善心,大家都可以多做力所能及的好事。   

个人不可公开募捐 违法最高可罚20万  

今年初,一条知乎大V“童瑶”利用网络账号骗取网友数十万元捐款的新闻引爆舆论,个人募捐是否应当被叫停话题引发广泛讨论。对此,慈善法做出明确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新法还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触犯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网络募捐应在指定平台发布信息  

慈善法要求,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根据慈善法授权,经过由公益慈善专家、互联网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捐赠人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选,民政部日前公示了包括“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轻松筹、中国慈善信息平台等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这意味着,只有这13家网络平台能够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公众通过互联网奉献爱心时可以注意一下,如果是这13家网络平台发布的募捐信息,就可以放心捐了。  

诺而不捐怎么办?捐赠人悔捐或被起诉  

近年来社会上诈捐、悔捐现象频繁出现,今后,这种只是嘴上说说却没有落到实处的行为可能会被起诉。  

慈善法规定,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或者捐赠财产用于扶贫、济困等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但法律也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做慈善,可享受税收优惠  

新法中还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另外,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同样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